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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省財政廳關于2021年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嚴格按照通知的要求,以《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于2021年6月份開始為期近4個月在全市管轄區域范圍內開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評價,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督促整改。
Ö 2021/10/11 Ø 1822 人瀏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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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采購單位,局屬各單位,各鎮(辦、園、場)財政所,政府采購中心,各社會代理機構:現將《仙桃市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Ö 2021/3/22 Ø 2011 人瀏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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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強化和履行政府采購主體責任,優化營商環境,規范政府采購秩序和行為。現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2021年版)的通知》( 鄂政辦發[2020] 56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Ö 2021/3/22 Ø 2031 人瀏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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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政府采購改革,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政府采購單- - 來源采購方式管理,現將《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苑政府采購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管理的通知》(鄂財采規[2020]1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Ö 2021/3/22 Ø 2014 人瀏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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